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标段路面前场施工劳务协作招标邀请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合同划分:在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境内,起于K0 000,止于K26 977.711,全线划分为1个合同。
1.2 计划工期:12个月。
1.3招标范围:合同划分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全部路面前场施工劳务工程
施工内容(路面前场施工劳务工程)。
1.4合同段落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里程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项目为里程范围内的路面前场施工劳务工程等。
1.5 劳务协作内容 :路面前场施工劳务工程。
2. 投标人资格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应劳务资质,同时具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经税务部门核准颁发的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协作在类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等方面相类似的工程;在3年内有1个不低于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持本投标邀请书和法定代表人凭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0日,每日早上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龙马镇龙桥乡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17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安路一段49号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19年12月10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招标人及时予以答复。电子信箱:282940696@qq.com。
5.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12月7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安路一段49号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
邮 编:620500
联 系 人:柴先生
电 话:13550275075
传 真:02885827227
开户银行:建行双流支行
开户帐号:51001527908051502730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