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包括天府大道眉山段道路工程和眉山环城公路南环线工程两个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府大道眉山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眉山市发改工[2017]40号、及《眉山市环城公路南环线(G315眉山绕城)工程项目东段中标通知书(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天环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确保本项目的各项施工均得到充分地保障,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总经理部依据国家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拟在全国范围内对全线的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包括天府大道眉山段道路工程和眉山环城公路南环线工程两个子项目。
天府大道眉山段道路工程路线起于天府大道与成黑旅游通道平交口位置,止于岷东大道东坡区段K5+180处预留平交口,路线全长17.714公里。 全线共新建桥梁2684米/15座,其中大桥2289米/9座,中桥395米/6座;涵洞5427米/61道。
眉山环城公路南环线工程起于拟建设的工业大道,止于已建成通车的岷东大道,路线里程长度 14.388公里。全线共新建特大桥1288米/1座、大桥958/1座、中小桥274/4座,桥涵3952米/52道。
招标范围
天府大道眉山段道路工程与眉山环城公路南环线眉山段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和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的综合保费。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合同中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和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费用。
四、投标对象的资质条件
(1) 投标单位总公司注册资本金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
(2) 投标人必须为财产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公司;
(3) 项目所在地设有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分支机构,且开业满两年;
(4) 投标单位具有同类项目承保理赔经验;
(5) 投标单位上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60%;
(6)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纪违规记录;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人于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总经理部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20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可提供有关资料的电子版本供拷贝。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 保险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
(4)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5) 非保险公司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授权至分、支公司(保险出单机构)并加盖总公司公章(鲜章)。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及时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rbc.com.cn/)网站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工程现场考察
本次招标不安排现场查勘和标前会。
七、投标文件递交
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成都市九兴大道12号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
任何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不能同时作为两家投标单位或其成员参与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投标文件作废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或投标人一级分支机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投标单位在电汇汇款用途一栏中,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总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冠城学府金街3楼
邮 编:62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380478261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成都科技园支行
开户帐号:2280.4801.0400.2076.9000.0000.031
2020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