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仁沐新高速公路LJ11标外加剂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RMXGS-LJ11-JC-019
1.招标条件及招标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沐新高速公路TJ11标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四川高速公路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仁沐新高速公路TJ1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路基用外加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正线3.73KM;连接线全长:3.033KM,正线与连接线交叉设置为沐川枢纽互通,正线桥梁4座,连接线及互通桥梁19座,隧道2条。
2.2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30个月。
2.3招标内容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生外加剂生产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提供外加剂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先款后货或以预付款支付方式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X日至2019年12月X日,每日09:00至17:00时到乐山市沐川县新凡乡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LJ11标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线500元人民币。所有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2月X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X日17时00分,地点为:乐山市沐川县新凡乡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LJ11标项目经理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LJ1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乐山市沐川县新凡乡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LJ11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何先生17781113360
电子邮件:535239330 @qq.com
开户银行:建行双流支行
账 号:5100 1527 9080 5152 7832
监督电话:028-8581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