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达州市宣汉县土溪口水库S201线库区公路复建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
钢材、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人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因公司承建四川省达州市土溪口水库S201线库区公路复建工程一标段项目工程任务,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钢材、水泥。该项目钢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达州市土溪口水库S201线库区公路复建工程一标段位于达州市宣汉县土溪口乡,路线全长3.27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8.5m,桥梁宽度9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起止桩号K0 000~K3 270,主要以隧道、桥梁为主。本项目主要工程数量:土石挖方489280立方米,填方1447立方米,排水及防护工程78立方米,沥青砼路面10334平方米,新建大桥440 米/3 座,新建中桥70 米/1 座,,隧道1742 米/1 座,平面交叉2 处。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立两个包件,A包件为钢材,预计总数量约6045吨,其中Ⅰ级钢487吨、Ⅲ级钢3509吨;型钢1400吨;钢板Q235AF厚16mm209吨;钢绞线125吨,钢管Ф32~127mm315吨。B包件为水泥,预计总数量约29369吨,其中P.O52.5散装水泥约725吨、P.O42.5散装水泥约28644吨。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实际供货批次、数量和供货时间根据物资使用项目的施工需求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2.2对生产商的要求
3.2.2.1钢材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钢材年生产能力必须大于300万吨/年。投标钢材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异地生产供货。
3.2.2.2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具备两年以上生产经验,或新设计投产的生产厂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稳定运行满1年以上(以生产许可证颁发的时间为准);具备拥有干法旋窑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投标水泥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异地生产供货;不允许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或粉磨站生产厂家。
3.2.3对代理商、经销商的要求:代理商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且具有投标物资的销售经验。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具有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5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300万元以上的垫支能力。
3.2.6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 月29 日至2019年8 月2 日,每日09:00至17:00时到四川省广汉市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分公司物资设备处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正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 元/包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8 月19 日9:30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8 月19 日10:00时,地点为:四川省广汉市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分公司物资设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cjlq.com )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土溪口水库S201线库区公路复建工程施工一标项目部
地址:宣汉县樊哙镇土溪口乡
联系人:张先生18383639042 王先生继潮17311030316 邹先生17311881668
电子邮件:534086349@qq.com
监督电话:18282512253
2019年7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