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5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C3合同段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FK-1)劳务合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久马高速公路C3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公司已审批G0615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C3合同段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工程施工方案及招标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劳务合作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线路走向穿越一县一市,即马尔康市,红原县。地处四川省西北部、青藏高原东南缘,线路平均海拔3000-3800米。C3总包部起迄桩号为K140 261-K224 906.152,其中鹧鸪山弃渣场位于位于四川省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阿坝州)马尔康市梭磨乡梭磨河左岸支沟(鹧鸪山沟),鹧鸪山沟位于线路 K220 700m 东侧直距约 150m 处,沟长约 10.0Km,沟底宽 20-60m,沟底平均坡降 20%,两侧岸坡陡峻,坡度 30°-70°,弃渣场段长约 1300m,占林地209.25亩;三家寨弃渣场位于线路K205 400m东侧直距约300m处,沟长约10.0Km,沟底宽20~40m,沟底平均坡降20%,两侧岸坡陡峻,坡度30°~50°,弃渣场段长约700m,占林地142亩。
两个弃渣场均占用林地,参照《G0615 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C3 总承包标段临时占用林地到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进行恢复,回填土壤覆盖的土层厚 30~50cm;乔木树种选择川西云杉(或混交高山杨、旱柳),苗高 120 厘米以上,地径 0.8 厘米以上,株行距 2×3 米,每亩 110株,混交比例可按照 6:4 执行;灌木树种选择高山杨,苗高 80 厘米以上,地径,0.5 厘米以上,采用丛生种植,每丛种植 2-3 苗,株行距 2×2 米,每亩 166 丛;草种选用披碱草、老芒麦及黑麦草混合草籽。
2.2 技术标准:
播种质量要求种籽分布要均匀,播后适度压实,及时浇水,并采用无纺布进行覆盖,以防风吹或雨淋后造成出苗不均匀。出苗前后及小苗生长阶段都始终保持地面湿润,局部地段发现缺苗时需查找原因,并及时补播。
2.3招标范围及工期:本次招标为久马高速公路C3合同段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FK-1)劳务合作。本次招标共计1个分段,其分段的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3.1 本次招标为清单单价招标,具体数量以工程量清单约定的计量规则按实结算为准。
2.4 工程质量:
绿化覆盖率一般不低于95%,株数成活率不得低于 85%,株数保存率不得低于 80%。
2.5 安全目标:
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6 环保水保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2.7 缺陷责任期:
通过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或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资源库(“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简称:PCWP,网址http://pcwp.scrbg.com),同时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3.1.2 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各分段人员数量详见本报告附表二。
3.1.3 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
3.1.4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5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6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3投标人允许参投分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每个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分段,且投标人只能中1个分段。参加多个分段的投标人需对每个分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各标段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可以重复(或相同)。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相应段落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现金时,信用结果为B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3%,信用结果为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2.5%,信用结果为A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2%;采用银行保函时,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为中选合同金额的10%。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投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参与多个分段投标的投标人可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投标资料、中标后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不完善合同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确保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文件无效。
6.信用奖励
6.1获得招标人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现金按中标价的2.5%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2获得招标人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现金按中标价的2%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3 上一年度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本年度内信用等级按A级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于2024 年9月11日至2024 年9 月15日,每日上午9 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标书购买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回执单,已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413614960@qq.com)即可,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按分段收取),售后不退。购买时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财务开具收据无发票,参与多个分段投标人需对每个分段招标文件单独购买。
标书购买费请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久马高速公路C3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武侯祠支行
银行帐号:4402256019100286986-000000012
转账时请备注“久马高速公路C3合同段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FK-1分段招标文件资料费”。
(3)招标文件补遗书(若有)由投标人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9.1.1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9.1.2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组织。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0:00时,投标人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西三环路四段619号(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楼2号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1.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人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scjtgc.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提出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1.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1.3监督电话:(028) 8707721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久马高速公路C3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成都市西三环路四段619号(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楼2号会议室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8628003503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久马高速公路C3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4年9月10日
附表一
久马高速公路C3合同段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FK-1)劳务合作分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
序号 | 分段编号 | 计划工期 | 工程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备注 |
1 | FK-1 | 3个月 | K140 261~K224 906段范围内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 | |
附表二
久马高速公路 C3合同段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FK-1)劳务合作拟投入人员明细表(最低要求)
序号 | 工 种 | 工作任务 | 人数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牵头负责项目总体工作 | 1 |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工作 | 1 |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 |
3 | 技术员 | 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进度、资料、质量工作 | 1 | 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4 | 安全环保员 | 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 1 | 交安C证 |
注:1、以上人员为每个标段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生产人员(如装载机及其他施工车辆驾驶员、维修、保洁等人员)根据项目部生产需求进行配置。
3、主体工程完成之前不允许更换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现场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更换现场负责人 20 万元人民币、更换安全员 10 万元人民币按每人次缴纳违约金。
4、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附表三
久马高速公路C3合同段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FK-1)劳务合作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序号 | 分段名称 | 资质等级要求 | 业绩要求 | 备注 |
1 | FK-1 |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 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至今)具有1个完工(或在建)类似公路绿化施工业绩 |
附表四
久马高速公路C3合同段弃渣场临时用地复垦(FK-1)劳务合作拟投入设备明细表(最低要求)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每增加一台自有设备加分值 | 加分上限 | 出厂日期 | 备注 | |
总数量 | 自有设备 | ||||||||
1 | 挖掘机 | 150型 | 台 | 1 | 0.5 | 1 | 2019年1月后 | ||
2 | 装载机 | 20型 | 台 | 1 | 0.5 | 1 | 2019年1月后 | ||
3 | 洒水车 | 10m³ | 辆 | 4 | 0.5 | 0.5 | 2019年1月后 | ||
4 | 吊车 | 25T | 台 | 1 | 0.5 | 0.5 | 2019年1月后 | ||
4 | 运输车辆 | 台 | 4 |
注:1、因本项目进度要求,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机械设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机械设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以上所有拟投入设备配置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以设备铭牌显示时间至投标约定时间计算设备年限,无设备铭牌视为无身份无效设备,不允许进场),设备须经项目部入场前“预验收”方可进场,入场“验收”再次确认有效后方可使用,否则无条件退场并自行承担进出场费用。
4、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为虚假发票,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