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新区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及基础设施统筹建设项目
起步区支路网工程22条道路沥青路面工程劳务合作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合同段划分:在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境内,为25条的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的市政道路路网体系,总长为24.6km。本次招标为起步区支路网工程22条道路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招标合同段(见《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1.2招标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见1.3)全部施工内容。
1.3合同段落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项目见下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 (月) | 备注 |
1 | 道路沥青路面工程1队 | / | 支路网工程纬四路、纬五路、纬六路、纬七路、纬八路、纬九路、纬十路、纬十一路、纬十二路、纬十三路、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经八路、经九路、经十路、经十一路、新享路路面面层、透层和粘层施工 | 18 |
1.4 劳务分包内容: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 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5 年已完成不少于2 个类似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或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累计分包合同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要求: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0.8;近2 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收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投标人必须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进行了备案或已进入《合格外包方》库,且投标人没有被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上年未被公司评定信誉等级为“C”级。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为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⑤企业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⑥企业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⑦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包括公司内部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投标人投标行为或履约处罚)。
(6)人员要求:
开标前1~3天,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线下面试(如有特殊情况,经招标同意,可采取线上面试),面试结果作为资格预审的组成部分。面试到场人员当即锁定,投标人不得对已锁定人员随意变更,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到场参加面试的,予以淘汰,招标人不再接收其投标文件。面试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 个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委托人)凭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年9 月11 日至2024年9 月1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在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分公司工程管理处(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园艺山园艺街16号久远创新产业园1号楼9楼912室)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汉支行
开户帐号:51050182860100000127
投标人需备注:绵阳项目沥青路面工程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容量不小于8G),拷贝电子版图纸和所投分段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格式。
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但需有法人及委托人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书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 月20 日上午10时,地点:四川省广汉市北海路1号三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24年9 月18 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招标人及时予以答复。电子信箱:276259044@qq.com。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路桥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汉市北海路1号
邮编:618300
联系人:刘女士、杨先生
电话:0816-6330032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