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及省道463俄初山越岭段大修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劳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交建天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及省道463俄初山越岭段大修工程总规及招标方案已编制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阶段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及省道463俄初山越岭段大修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劳务合作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全长57.311km,起讫桩号K0 000~K57 245;线路起于稻城县香格里拉镇,接G227稻城至香格里拉镇段,沿俄初河向西,通过隧道穿越俄初山,后沿东义河向南,经卡斯村、各卡乡,止于思子功附近川滇界处,顺接G664云南段。本项目属于川西高山高原区。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量有:中桥5座(167m)、小桥1座(26m),桥梁结构类型为上部结构采用20米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及30米预应力砼简支T梁,下部结构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桩柱式桥台桩基础及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新建涵洞427.5m/37道,拆除重建72.5m/65道,接长涵洞287.24m/56道;隧道主洞4840m/1座,平导1940m/1座;挖方76.917万m³(含隧道挖方516974m³),填方40.844万m³,路面工程126375m²,沥青砼共计10万吨,分别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厚50mm(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厚40mm(AC-13C)。
省道S463俄初山越岭段大修工程项目全长26.498km,起讫桩号K13 081~K51 581;线路起点位于俄安路交叉路口,与在建国道G664隧道进口附近相接(K13 081),沿既有省道463翻越俄初山,止点与在建国道G664隧道出口改路相接(K51 581),全长38.5km。原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分别为7.5m、6.5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量有:路基挖方9000余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4700余方,排水工程890余方,挡防工程2090余方,路面工程484397m²。沥青砼共计5万吨,分别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厚40mm(AC-16C)(温拌)、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温拌)厚40mm(AC-13C)。
2.2技术标准:
(1)公路等级:国道G664为二级公路,省道S463为三级公路。
(2)设计速度:国道G664为40km/h,省道S463为30km/h。
(3)路基宽度:国道G664为8.5m,省道S463为7.5m/6.5m。
(4)路面结构:沥青砼路面。
(5)材料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材料进场时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2.3招标范围与分段划分及工期
招标范围: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合同段划分: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计划工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4工程质量: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2.5安全目标:
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6环保水保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2.7缺陷责任期:
通过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或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资源库(“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简称:PCWP,网址http://pcwp.scrbg.com),同时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3.1.2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以上分段还需要投标人在公司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数量未达到限制(信用评价AA级为5个,信用评价A级为4个,信用评价B级为3个,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不设限)。
3.1.3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4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
3.1.5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6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7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ww.wenshu.court.gov.cn/)和“企查查https://www.qichacha.com/”等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有影响本项目执行的重大诉讼和经济合同纠纷,若存在相关问题,取消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3投标人允许参投分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本工程共设置1个包件,每个投标人投标个数不超过 1 个,最多中标 1 个包件,参加多个分段的投标人需对每个分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相应段落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现金时,信用结果为B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3%,信用结果为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2.5%,信用结果为A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选合同金额的2%;采用银行保函时,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为中选合同金额的10%。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投几个分段,投标人只需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确保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无效。
6、信用奖励
6.1获得招标人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80%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2获得招标人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60%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3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年度“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按A级处理。
7、报名
7.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9月2日下午17:00时,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招标服务费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在本次招标公告内进入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基本资料、招标包件信息、企业主要业绩、资质信息、企业主要管理人、附件信息等并上传证明附件。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拟参加的标段)、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回执单,已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875380645@qq.com)。
(3)报名成功后,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通过电子邮箱(875380645@qq.com)将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参考资料电子版发送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7.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甘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四川交建天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9007 0120 0000 44992
转账时备注“G664稻城县香各路及省道463越岭段沥青路面施工项目招标服务费”
需招标标书费收据的投标人,可持银行回执单在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客运站交建天路公司开具。
7.3招标文件补遗书(若有)由投标人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9月13日下午14:00 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双楠路326号双楠岛6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监督电话:028-85262025。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四川交建天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2地 址: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客运站交建天路公司
11.3联系人:张先生(18184031996)
招标人:四川交建天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8日
附表一
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及省道463俄初山越岭段大修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
劳务合作项目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计划工期 | 工程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备注 |
1 | G664-ZT-10 | K0 000~K57 245 | 12个月 | 施工里程:K0 000~K57 245;沥青砼共计10万吨,分别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厚50mm(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厚40mm(AC-13C),及相关透层、封层、粘层。俄初山隧道的沥青路面摊铺时间取决于隧道贯通时间。 | G664 |
2 | G664-ZT-10 | K13 081~K51 581 | 9个月 | 施工里程:K13 081~K51 581;沥青砼共计5万吨,分别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厚40mm(AC-16C)(温拌)、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温拌)厚40mm(AC-13C),及相关透层、封层、粘层。 | S463 |
附表二
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及省道463俄初山越岭段大修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劳务合作项目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分段名称 | 主要特征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业绩基本要求 | 备注 |
G664-ZT-10 | 路面 | 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要求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竣工交验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或交、竣工报告为准 |
注:
1、本次招标工程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实施数量和招标人确认为准。
2、以上工期为暂定工期,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标段项目部通知为准,若业主、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缩短工期,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附表三
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及省道463俄初山越岭段大修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劳务合作项目
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人员 | 工作任务 | 数量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牵头负责项目总体工作 | 1 |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 |
2 | 技术负责人 | 负责项目进度、技术、质量工作 | 1 |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3 | 安全负责人 | 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 1 |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C类证书(建安C或交安C) |
4 | 安全员 | 现场安全管理工程 | 2 |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C类证书(建安C或交安C) |
5 | 施工员 | 负责现场施工工作 | 3 | |
6 | 材料员 | 负责材料管理工作 | 2 | |
7 | 热拌站操作手 | 拌合楼操作手 | 2 | |
8 | 其他 | 机修工及电工 | 1 | |
注:
1、以上人员为每个标段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生产人员(如装载机及运输车驾驶员、维修、保洁等人员)根据项目部生产需求进行配置。
3、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20 万元人民币、更换安全负责人10 万元人民币缴纳违约金。
4、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5、投标金额大于2000万及以上的,投标文件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四川路桥其他项目任职。
附表四
G664稻城县香格里拉至各卡(川滇界)段改建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及省道463俄初山越岭段大修工程TJ标段沥青路面施工劳务合作项目
拟投入设备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每提供一台自有设备加分值 | 加分上限 | 备注 | |
总数量 | ||||||||
1 | 沥青拌合楼 | 4000型 | 套 | 1 | 1 | 1 | ||
2 | 伸缩式进口摊铺机 | 9m | 台 | 1 | 0.5 | 0.5 | ||
3 | 双钢轮压路机 | 12t | 台 | 2 | 0.5 | 0.5 | ||
4 | 小型钢胶轮 | 4t | 台 | 1 | 0.5 | 0.5 | ||
5 | 胶轮压路机 | 26T | 台 | 2 | 0.5 | 0.5 | ||
6 | 洒水车 | 10m3 | 台 | 2 | ||||
7 | 装载机 | ZL50C | 台 | 2 | ||||
8 | 自卸车 | 20m³ | 台 | 15 | ||||
9 | 平板拖车 | 满足施工要求 | 台 | 1 | ||||
10 | 稀浆封层车 | 满足施工要求 | 台 | 1 | ||||
11 | 碎石同步封层车 | 满足施工要求 | 台 | 1 | ||||
12 | 乳化沥青洒布车 | 满足施工要求 | 台 | 1 | ||||
13 | 清扫机 | 满足施工要求 | 台 | 1 |
注:
1、因本项目进度要求及品质工程建设需要,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机械设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机械设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发票时间2019年1月1日至今)。
4、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为虚假发票,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