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广段C合同段C7项目经理部
级配碎石招标
招标编号:ZGC7-JP-01
1.招标条件
根据施工要求,镇广高速通广段C7项目路基低填浅挖和三背回填段施工需采购相应数量的级配碎石。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广段C合同段C7项目经理部,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使用项目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广段C合同段C7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级配碎石采购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全线情况: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路通广段C合同段C7项目里程起于K176 300,止于K195 974,路线全长19.674km。项目主要位于达州市达川区和渠县境内,路线北起达川区石桥镇,途径石桥镇沿河乡,南至渠县涌兴镇大义乡。
2.1.2标段工程情况:
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包含桥梁,路基,涵洞,隧道,其中:
路基工程:挖方455.14万方、填方477.31万方,天桥14座,涵洞77座。
桥梁工程:正线桥梁6座,桥梁总长1.14km,匝道桥1座。
隧道工程:长隧道2座,总长2.85km。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是针对本项目路基所需的级配碎石进行招标,供应总数量见附表。实际供货批次、数量和供货时间根据使用项目的施工需求确定。
2.3 合同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立1个包件,具体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销售或加工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中的各项指标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垫资能力不少于200万元/包件。
(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2024年度至今新注册成立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可不提供)。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等相关情况;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2024年度至今新注册成立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可不提供)。
(6)生产能力要求:加工厂或代理商均应具备完成合同的生产、供货能力。代理商代理的加工厂均应具备同样的生产能力。
(7)其他要求:(1)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商的代理授权(或销售协议)或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还应同时出具生产商针对该总经销商销售协议或总经销商的代理协议;(2)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地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3)在供货过程中,如中标人需增加生产厂家,需报请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才能供货,否则将拒绝收货;(4)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广段C合同段C7项目经理部(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沿河乡),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及联系电话、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身份证、招标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银行电汇或者现金支付,每套标书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若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请投标人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
户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镇广高速通广段C7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永丰支行
银行账号:9558854402012826379
交易附言:购买碎石招标文件费用
4.3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8: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9日10:00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安路1段49号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物资设备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时间:2024年6月19日10:00时
6.2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镇西安路1段49号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zbcg.scrbg.com/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广段C合同段C7项目经理部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16146392
电子邮箱:2301293107@qq.com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沿河乡
监督电话:028-85832433、13981760328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2024年5月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使用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JPSS-01 | 级配碎石 | 0-4cm | 吨 | 80000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路通广段C合同段C7项目经理部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路通广段C合同段C7项目经理部 | 1000.00 | 120000.00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附件2:
投 标 申 请 表
致:
我公司对招标人所需材料的数量,运输路线,垫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了解和分析,现根据我公司供货能力和资金情况前来申请购买招标人以下材料采购招标包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包件 | 能力说明 | 备注 |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