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本项目已通过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钢结构工程专项分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四川交建智能检测生产研发项目,建设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合菱西路与圆柏路交汇处。
建设内容包括: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钢构施工,其中钢结构总重量约90t,地上总建筑面积26411.59m2,地下总建筑面积3947.48m2,建筑高度54.75m,地上十二层,地下一层。
2.2 技术标准及规范: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说明。
2.3招标范围与包件划分及工期:本项目为四川交建智能检测生产研发项目钢结构工程专项分包。招标范围及工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工期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且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6环水保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2.7缺陷责任期:从业主颁发交工证书起算,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或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专业协作单位库》内单位或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资源库(“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简称:PCWP,网址http://pcwp.scrbg.com),同时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3.1.2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以上分段还需要投标人在公司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数量未达到限制(信用评价AA级为5个,信用评价A级为4个,信用评价B级为3个,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不设限)。
3.1.2 施工资质要求:
3.1.3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近两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0,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
3.1.5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6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7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ww.wenshu.court.gov.cn/)列明有影响项目执行的重大诉讼问题和经济纠纷的,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工程交验合格后退还。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银行转账凭证真实有效。
6.信用奖励
6.1获得招标人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80%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2获得招标人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60%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3 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年度“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按A级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4月26日-2024年4月30日 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标书购买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回执单,已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2549009042@qq.com)即可。招标人在确认后通过电子邮箱(2549009042@qq.com)将招标文件、招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余相关招标参考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2)现场报名: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路四段外侧619号),购买招标文件需持已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确认通知、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信息表。
(3)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份(按分段收取),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信银行高升路支行
账 号:7411 2101 8220 0027 791
转账时备注“四川交建智能检测生产研发项目钢结构工程专项分包标书费”,招标人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4)需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的投标人,可持银行回执单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9点至下午17:30在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外侧619号二楼财务部开具,超过约定时间招标人将不再进行办理。
(5)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 10:00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四段外侧619号2号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逾期不再接受投标文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监督电话:028-8701973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三环外侧619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5928929538
招 标 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表一
四川交建智能检测生产研发项目钢结构工程专项分包施工招标范围、包件划分及工期统计表
序号 | 包件名称 | 工程内容 | 工期 | 备注 |
1 | JJZNYF-GJG | 本次招标为四川交建智能检测生产研发项目钢结构工程专项分包,本次招标为四川交建智能检测生产研发项目--钢结构工程专项分包,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主梁、次梁、楼承板、室外钢梯等;具体内容详招标清单及招标文件。 | 60日历天 |
附表二 四川交建智能检测生产研发项目钢结构工程专项分包施工资质及业绩基本要求
序号 | 包件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备注 |
1 | JJZNYF-GJG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以上资质证书有续延情况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工1个钢结构工程施工类似工程业绩。 |
注:1、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或甲方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证明完成业绩的真实性。
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签订完工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附表三
四川交建智能检测生产研发项目钢结构工程专项分包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名 |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B证。 |
项目总工 | 1名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 |
专职安全员 | 1名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 |
注:1、本表为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更换项目经理的,对投标人按每人次课以2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更换安全员的按每人次课以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3、相关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进场时报项目部登记备案。
5、机械设备进场后,须配备一名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
附表四:
四川交建智能检测生产研发项目钢结构工程专项分包施工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动切割机 | 2414型 | 台 | 1 | |
2 | 台式钻床 | Φ25 | 台 | 1 | |
3 | 手动切割刀 | TC-1000 | 把 | 2 | |
4 | 手动弯管机 | DN-15H | 把 | 2 | |
5 | 交流弧焊机 | BX3-300 | 台 | 2 | |
6 | 电锤 | 220V | 把 | 2 | |
7 | 磨光机 | SLM-DS-100 | 把 | 1 | |
8 | 冲击电钻 | 220V | 把 | 1 | |
9 | 电焊机 | 220V | 台 | 2 | |
10 | 电锤BOSCH | TH86000 | 个 | 2 | |
11 | 氧乙炔设备 | SH-26 | 套 | 1 | |
12 | 木工平刨机 | / | 台 | 1 | |
13 | 石材切割机 | C300e | 台 | 2 | |
14 | 木工圆锯机 | 380Ve | 台 | 1 | |
15 | 砂轮切割机 | 380Ve | 台 | 5 | |
16 | 小型空压机 | 4400mme 380Ve | 台 | 2 | |
17 | 电动手枪钻 | 3W0.6/10= | 把 | 10 | |
18 | 墙面打磨机 | MT-170↵ | 台 | 1 | |
19 | 木工圆锯 | 230↵ | 台 | 1 | |
20 | 直钉枪 | MJ105↵ | 台 | 10 | |
21 | 纹钉枪 | TA3060 | 台 | 10 | |
22 | 型材切割机 | TA3060↵ | 台 | 1 | |
23 | 自攻螺钉钻 | / | 把 | 5 | |
24 | 手提电动砂轮↵ | / | 台 | 2 | |
25 | 电动角向钻磨 | / | 台 | 2 |
注:1、若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认为投标人配备的加工设备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
2、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其余设备需在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中全部列举出来,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若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功率、规格大于招标人要求的,视作满足基本条件。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进场时报项目部登记备案。
4、投入的机械设备进场前按集团要求安装AI摄像头预警系统、吊装作业安全智能管控系统、360环视预警系统等终端设备,并承担相应费用。
5、燃油设备排放标准须达到国Ⅳ以上标准,申领环保标识码并在蓝天机械网注册。
6、工程车辆须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元及以上,大于4.5T的货车须购买500万元及以上的超赔险。я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