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项目
桥梁桩基工程 劳务合作工程招选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河北 省张家口 市涿鹿 县河东镇 境内,里程起于ZK57 953,止于ZK58 401,含B匝道小五台山大桥及H匝道中桥、H匝道大桥桥梁工程,全线划分为1个桩基 工程招选劳务段(见 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1.2 招选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 (见 1.3) 全部施工内容。
1.3 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为1 个合同段,工程项目见下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 | 备注 |
1 | 桩基工程 | ZK57 953-ZK58 401 、H匝道中桥、H匝道大桥、B匝道小五台山大桥 | 桩基工程1标工作范围:杨家坪大桥拼宽、H匝道中桥、H匝道大桥、B匝道小五台山大桥共计4座桥梁(单幅)。 主要工程量为:桩基4105.999m/160根,混凝土方量12037.1m³。桥梁桩基施工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选用旋挖钻、冲击钻等成孔方式实施。 | 5个月 |
1.4 劳务合作内容: 1.3 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
2.投选人资格
(1)资格条件:本次招选要求投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满足相关规定。
(2)资质条件:本次招选要求投选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及以上。
(3)业绩要求:本次招选要求投选人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本次招选要求投选人近5 年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或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累计分包合同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要求:分包合同金额不得大于分包商注册资本金的5倍;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0.8;近2 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
(5)人员要求:投选人需在规定期限内(2024 年3月29日至2024 年4月3日)将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相关纸质版资料提交给招选人,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招选人电子信箱或经招选人确定的其他方式处。招选人将对投选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线下面试,面试结果作为资格预审的组成部分。面试到场人员当即锁定,投选文件不得对已锁定人员随意变更,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到场参加面试的,予以淘汰,招选人不再接收其投选文件。具体面试时间以招选人通知为准。
(6)信誉要求:
①投选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收其投选。投选人须按照招选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选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选候选人及中选人资格。
②投选人必须已进入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外包方》库(附截图),且投选人没有被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上年未被公司评定信誉等级为“C”级。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为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选人,不接受其投选。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选人,不接受其投选(事业单位除外)。
⑤企业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⑥企业没有处于取消投选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⑦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包括公司内部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投选人投选行为或履约处罚)。
2.2 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2.3 每个投选人只允许中1 个标。
2.4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选,否则,相关投选均无效。
3.招选文件的获取
3.1 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委托人)凭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4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在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工程处购买招选文件。
3.2招选文件(含图纸)每套服务费为500元,售后不退。(注:从单位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购买,汇入招选人指定账户并备注“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桩基工程 招选文件服务费”)
3.3购买招选文件时,请投选人自行携带U盘(容量不小于8G),拷贝电子版图纸和所投分段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及投选文件格式。
4.投选文件的递交
4.1 投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4月7日10时00分,地点: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广汉市北海路1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选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4.3 投选人在查阅招选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选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24 年4月5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选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选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招选人予以答复。
电子信箱:。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选公告在四川路桥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
联 系人:唐女士
电 话:18408247383
账户名称: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开户帐号:45010078801700003452
2024年 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