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第一章 选取公告
岳池机场大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道路、桥涵、管网、路面工程队劳务合作施工选取公告
1.项目概况与选取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合同段划分:在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境内,起讫里程为K0 000~K3 770,全长约3.77km。本次选取道路、桥涵、管网、路面工程劳务合作施工1个合同段(见《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1.2选取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见1.3)全部施工内容。
1.3合同段落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项目见下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 (月) | 备注 |
1 | 道路、桥涵、管网、路面工程队 | K0 000~K2 200 |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桥涵、管网、路面工程等。 | 10 |
1.4 劳务分包内容: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 投选人资格
2.1投选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选取要求投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满足相关规定。
(2)资质条件:本次选取要求投选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 资质。
(3)业绩要求:本次选取要求投选人近5 年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或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累计分包合同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要求:分包合同金额不得大于分包商注册资本金的5倍;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0.8;近2 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
(5)信誉要求:
①投选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收其投选。投选人须按照选取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选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选候选人及中选人资格。
②投选人必须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进行了备案或已进入《合格外包方》库,且投选人没有被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上年未被公司评定信誉等级为“C”级。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为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选人,不接受其投选。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选人,不接受其投选(事业单位除外)。
⑤企业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⑥企业没有处于取消投选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⑦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包括公司内部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投选人投选行为或履约处罚)。
⑧投选人在上一年度公司信用评价为“B”级的,在整个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内在建合同(合同金额大于2000万)数量小于3个;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A”级的,在整个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内在建合同(合同金额大于2000万)数量小于5个。
(6)人员要求:
开选前1~3天,招选人将对投选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线下面试(如有特殊情况,经招选同意,可采取线上面试),面试结果作为资格预审的组成部分。面试到场人员当即锁定,投选人不得对已锁定人员随意变更,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到场参加面试的,予以淘汰,招选人不再接收其投选文件。面试具体时间以招选人通知为准。
2.2 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2.3 每个投选人只允许中1 个标。
2.4与选取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选取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选,否则,相关投选均无效。
3. 选取文件的获取
3.1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委托人)凭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在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分公司工程管理处(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园艺山园艺街16号久远创新产业园1号楼9楼912室)购买选取文件。
3.2选取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3.3购买选取文件时,请投选人自行携带U盘(容量不小于8G),拷贝电子版图纸和所投分段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及投选文件格式。
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但需有法人及委托人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书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4. 投选文件的递交
4.1投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地点: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广汉市北海路1号川交公司二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选文件,选取人将予以拒收。
4.3投选人在查阅选取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选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23年12月11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选取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选取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选取人及时予以答复。电子信箱:276259044@qq.com。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发布公告媒介:四川路桥官网(https://www.scrbg.com/)网站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选 取 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汉市北海路1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刘女士、杨先生
电 话:0816-6330032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汉支行
开户帐号:51050182860100000127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