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定街北段(天府大道至太和镇迎宾街)和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道路工程项目——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标段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交建眉州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文定街北段(天府大道至太和镇迎宾街)和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道路工程项目——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总规已报公司审批完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专项工程施工分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文定街北段(天府大道至太和镇迎宾街)和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道路工程项目一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市新中心片区位也属于眉山城市新中心南都会片区,眉山城市新中心南都会片区是近年来眉山市政府重点发展的区域,是城市未来建设的核心区域之一。该区域的规划建设对于提升眉山市整体形象和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设计全长为863.488m,设计起点2K0 000与本次设计的文定街北段道路平面平交,道路整体由西向东延伸,设计终点2K0 863.488与规划双凤街平面交叉,线路整体呈“一”字形。道路红线宽度为30m,设双向四车道、机非隔离带、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及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全线均为直线,无圆曲线。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景观工程等。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4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且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5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从通过业主验收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2.6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该工期为预估工期,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设置项目部的通知为准,若建设单位、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缩短工期,中标人应予配合。
2.7环保水保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或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资源库内单位(“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简称:PCWP,网址http://pcwp.scrbg.com),同时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以上标段还需要投标人在公司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数量未达到限制(信用评价AA级为5个,信用评价A级为4个,信用评价B级为3个,具有对应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不设限)。
3.1.2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3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须附2022年度公司相关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资料)。
3.1.4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施工管理和生产能力,各标段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5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6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ww.wenshu.court.gov.cn/)列明有影响项目执行的重大诉讼问题和经济纠纷的,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中标价1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投几个标段,投标人只需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确保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无效。
6.信用奖励
6.1获得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2022年度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80%缴纳,投标获优专业标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2获得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2022年度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约定的60%缴纳,投标获优专业标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3 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22年度“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按A级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下午17:00时完成面试报名。
(1)面试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将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面试人员名单(附件四),已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的邮箱必须要与经办人电子邮箱一致)发送至电子邮箱1367783669@qq.com。
(2)面试:招标人将于2023年11月25日组织面试(参加面试的投标人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体面试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向各投标人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持简历、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以上文件3份纸质版资料。
面试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太和片区生态水系连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面试结果将在2023年11月26
通过面试的投标人,请于 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12月01日下午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1)标书购买: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凡有通过本项目面试的投标人需将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已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回执单,已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报名电子邮箱发送至(1367783669@qq.com)。
(2)投标人必须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中本次招标公告内进入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基本资料、招标包件信息、企业主要业绩、资质信息、企业主要管理人、附件信息等并上传证明附件。
7.2 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1000元/份(分段收取),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使用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工行眉山分行
开户名称:四川交建眉州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2313399109100542409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最多购买标书数量、购买标书时间,若在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缴纳了购买标书费用或多缴、错缴标书费用以及未按本次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账户购买标书费用,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已缴纳费用将不予退还。
转账时请备注“太和南路东段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资料费”,招标人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7.3招标文件补遗书(若有)由投标人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10:00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10:30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科工园三路333号眉山农投3楼工程会议室319。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2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监督电话:028-85562601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交建眉州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科工园三路333号眉山农投3楼
联 系 人: 易女士、黄女士
电话: 18875060481、15114053183
招 标 人:四川交建眉州建设有限公司
2023 年11月18日
附表一
文定街北段(天府大道至太和镇迎宾街)和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道路工程项目——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标段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工程标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明细表
序号 | 项目 | 标段名称 | 工程范围 | 计划工期(天) | 工程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备注 |
1 | 文定街北段(天府大道至太和镇迎宾街)和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道路工程项目——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道路总长约 812.45 米,道路红线宽 30 米。全线范围内施工任务。 | 270日历天 | 双向四车道、机非隔离带、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及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景观工程等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 本次招标工程数量和工程范围为暂定,最终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范围按正式施工图确定。 |
附表二
文定街北段(天府大道至太和镇迎宾街)和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道路工程项目——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标段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项目 | 标段名称 | 主要特征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业绩基本要求 | 备注 |
文定街北段(天府大道至太和镇迎宾街)和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道路工程项目——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道路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景观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或专业分包合同为准)具有其中1个类似的施工分包工程施工业绩。 | |
附表三
文定街北段(天府大道至太和镇迎宾街)和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道路工程项目——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标段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拟投入主要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号 | 人员 | 工作任务 | 数量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生产管理 | 1 | |
2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质量 | 1 | |
3 | 安全负责人 | 安全、环水保管理 | 1 |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C类证书 |
4 | 内业人员 | 负责内业资料、结算等相关工作 | 1 | |
5 | 材料员 | 负责材料管理工作 | 1 |
注:
以上人员为每个标段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
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更换主要负责人的,对投标人按每人次处以5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3、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约定的主体工程完成之前不允许更换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安全负责人),如确因特殊情况(除不可抗拒因素外)需要更换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安全负责人),需经过项目部所属企业同意,并按照更换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20万元人民币、更换安全管理员(安全负责人)10万元人民币缴纳违约金。
4、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附表四
文定街北段(天府大道至太和镇迎宾街)和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道路工程项目——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标段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最低配置要求)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每有加一台自有设备加分值 | 加分上限 | 出厂日期 | 备注 | |
总数量 | 自有设备 | ||||||||
1 | 挖机 | 360 | 台 | 4 | 1 | 1 | 2019年1月后 | ||
2 | 挖机 | 260 | 台 | 1 | 1 | 1 | |||
3 | 挖机 | 150 | 台 | 2 | 1 | 1 | |||
4 | 装载机 | / | 台 | 2 | |||||
5 | 压路机 | 26T | 台 | 2 | |||||
6 | 胶轮压路机 | / | 台 | 2 | |||||
7 | 吊车 | 25T | 台 | 1 | |||||
8 | 水车 | / | 台 | 1 | |||||
9 | 运输车 | 三桥 | 台 | 10 | |||||
10 | 摊铺机 | / | 台 | 2 | |||||
11 | 压路机(钢轮大) | / | 台 | 2 | |||||
12 | 平地机 | / | 台 | 1 | |||||
13 | 发电机 | 30KW | 台 | 2 | |||||
14 | 弯曲机 | / | 台 | 1 | |||||
15 | 断钢机 | / | 台 | 1 | |||||
16 | 打箍机 | / | 台 | 2 | |||||
17 | 压路机(钢轮小) | / | 台 | 1 | |||||
18 | 轮式压路机 | 台 | 2 |
注:
1、若项目业主或招标人认为投标人配备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
2、本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投标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票的网上查验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4、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约定的主体工程完成之前不允许更换施工所需专用关键设备规格型号、减少数量及延迟进场时间节点。
附表五
文定街北段(天府大道至太和镇迎宾街)和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道路工程项目——太和南路东段(文定街至双凤街)标段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技术负责人 | ||||
3 | 安全负责人 | ||||
注:
1、面试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金额大于2000万及以上的,投标文件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四川路桥其他项目任职。
3、投标人中标,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进场后至双方合同结束期间,如因中标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报请招标人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20 万元人民币、更换安全负责人10万元人民币缴纳违约金。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