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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采购
发布时间:2023-04-26 人点击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0#柴油供应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计量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因承建湖南省永州至新宁段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工程施工需要,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0#柴油供应及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工程项目依据湘永新司【2020】1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州至新宁清江桥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批复建设该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南省永州至新宁高速公路三标合同段起于新宁县一渡水镇黄山村,路线经对江村、赤竹村、向阳村、范家村、三渡水村,止于一渡水村。项目迄桩号K32 400-K47 130,路线全长15.686km(长链3.07km、短链2.115km,设对江互通1座,一渡水停车区1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

2.2 招标内容

本次针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所需0#柴油供应及配送服务进行招标,分1个包件:

包件CY-01: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0#柴油供应及配送服务材料招标采购),0#柴油供应及配送服务总数量800吨。

1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各项质量指标满足普通柴油国家标准《GB252-2016》标准要求。若国家颁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投标方需提供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的将会被被否决其投标。

2、0#柴油供应及配送服务最终使用数量和结算数量以甲方所承担工程的实际需求量(包括甲方工程变更增、减数量)和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3、数量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组织工作人员在收料现场进行验收。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每次配送过磅为参考基数,过磅数量以项目派出的专人每日核算为准(核算方式机械额定油耗与机械实际耗用作为核算标准,实际耗用量≤额定油耗),作为结算依据。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与卖方共同选择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核(复核应选择标准量的量具进行复核)复核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过磅单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签字认可,经双方签字(甲方指定的二人共同签字)方为有效,收料单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4、配送服务保证要求:1、要求车辆车况良好,习惯加班,高峰期时两班倒,服从管理,若因投标人原因浪费或盗卖柴油,将按双倍扣回。2、投标人至少提供加油车1辆,提供现场设备加油,当车辆无法满足生产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车辆,并不可向投标人另行索取任何费用。

5、投标人必须经国家相关安全部门批准的具有运输资质的运输,其驾驶员、经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具有相应资质证书。运输工具车辆经定期检测、 检验合格。投标人所提供的柴油运输车辆及人员运输、卸货与加油过程需派指定管理人员,负责检查保障柴油与运输车辆的安全。

6、交货地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施工境内。

7、预计供应时间约为2023年06月至2024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柴油供应经验、符合柴油经营范围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生产能力要求:无,代理商需要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提供能满足项目施工、质量指标合格。

3.1.3质量保证要求:各项质量指标满足普通柴油国家标准《GB252-2016》标准要求。若国家颁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投标方需提供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的将会被被否决其投标。

3.1.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实行先货后款,且要求包件垫资不低于300万元。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高速公路建设或地方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最少1个。新公司或注册不足两年的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供货业绩。新公司业绩要求不作为废标准则。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四川路桥信息平台上未被记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招标人公司信息化平台外包方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0#柴油供应及配送服务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10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30日,进入四川路桥招标网址(http://zbcg.scrbg.com/)注册响应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公告,待招标方确认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只须购买一套招标文件,并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每个包件进行报价。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购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户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账号:5100 1527 9080 5150 273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区分行。(转款请备注:永新三标项目0#柴油供应及配送服务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招采平台网上购买方式发售。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7日9时30分,递交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安路一段49号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一楼109室。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scrbg.com/out_news/list-59.html)及四川路桥招采平台(http://zbcg.scrbg.com/)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新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部机材科(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一渡水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397600606

电子邮件:894417999@qq.com

2023年4月25

报名网址:http://zbcg.scrbg.com/
版权所有: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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