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临港长江大桥站前工程CN-7标
引桥混凝土梁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合同段划分: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境内,DK194 869.06,止于DK195 780.56,全线划分为 1 个合同段(见《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1.2 招标范围: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引桥混凝土梁施工内容。
1.3合同段落划分一览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 (月) | 备注 |
1 | 1合同段 | DK194 869.06~DK195 780.56 | 本合同段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沙坪镇新村村境内,临港长江大桥引桥混凝土梁施工 | 6 |
1.4 劳务合作内容:引桥混凝土梁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所列细目) 。
(1)甲方负责施工前场地规划,向乙方提供本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复印件、技术方案等供乙方使用,进行相关的技术、安全、环保、水保的交底工作;提供起吊设备(塔吊、龙门吊),底板下工字钢材料及混凝土浇筑木模。
(2)乙方负责人员、设备调遣进出场满足施工要求,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及设备操作手(包含塔吊操作手、司索工、龙门吊操作手)由乙方自行提供并承担费用。
(3)乙方应按方案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完成顶板、底板、翼缘模板拼装(包含转运、保养、维修、涂脱模剂),支架(乙方提供支架)搭设、拆除,钢筋安装,混凝土浇筑(乙方提供竹胶板)等工作内容。
(4)乙方应按方案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完成外侧模板体系周转等工作内容。
(5)乙方应按方案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完成配重块安装、拆除等工作内容;
(6)乙方应按方案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完成钢梁现场下车、场内组拼、线性调整、钢梁拼场内临时支撑制作、安装、拆除等工作内容;
(7)乙方应按方案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完成预埋件安装等所有工作内容。
(8)乙方应按方案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完成塔吊附着的安装、拆除等工作内容。
(9)乙方应按方案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完成支座安装与灌浆等工作内容。
(10)乙方应按方案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完成设备、材料转运(包含二次转运及安拆所需的设备、车辆等)。
(11)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自身人员及机械的安全状态,乙方加工制作期间,若出现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由于机械等其他各种原因而造成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属于乙方现场所有的材料、机械设备等物件,乙方自行保护看管,甲方只协助看管,若有遗失,乙方自行承担。
(13)工程完后场清。该单位工程施工结束后,甲乙双方现场清理甲方交予乙方施工管理的材料、设备及配套件、及其所属于甲方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
任务调整或重新划分:
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的均衡施工及保障总体施工进度的需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工程量作统筹安排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配,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后附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中。投保人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以此作为向招标人索赔的理由。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以上资质, 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相类似的工程,在 3 年内有 1 个不低于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信息应与录入四川路桥集团合格外包方库中的相应信息一致。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份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A 信用等级或路桥协作队伍库中被评为 B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以对 2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 。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四川路桥项目信息化协作队伍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委托人)凭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新村村临港长江大桥项目部获取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6日09:30,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锦里西路129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21年12月1日)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招标人及时予以答复。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
临港长江大桥站前工程CN-7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沙坪镇新村村四川路桥临港长江大桥项目部
邮 编:644005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3281073919
传 真:/
电子邮箱:948172311@qq.com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