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排水、路基、绿化、景观、景观绿化、电力排管工程及奉化江堤防改建工程 施工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合同段落划分:建设地点及合同段落划分:在 浙江 省 宁波 市鄞州区 境内,里程起于 K0 092.699 ,止于 K0 535.799 ,全线划分为 1 个招标合同段(见1.3《合同段落划分一览表》)。
1.2招标范围: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 (见1.3) 全部施工内容。
1.3合同段落划分一览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天) | 备注 |
1 | 排水、路基、绿化、景观、景观绿化、电力排管工程及奉化江堤防改建工程 | K0 092.699-K0 535.799 | 招标段范围内全部排水、路基、绿化、景观、景观绿化、电力排管工程及奉化江堤防改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施工内容。 | 90天 | 单价包含本项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费(含进出场费等一切费用)、水电费、辅助措施费、场地清理费、驻地建设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保险费、环保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和隐含的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分项工程所做的辅助工序,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
1.4 专业合作内容: 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1.5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排水工程清单内所包含的挖沟槽土方、拉森钢板桩、钢围檩和钢支撑、余方弃置、土工合成材料、拆除砖石结构、拆除混凝土结构拆除基层、拆除沥青路面、雨污水工程等与排水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详细施工清单见附后)。
路基工程清单内所包含的(除沥青铺装以外)拆除人行道、拆除路面、拆除砖石结构、拆除混凝土结构、沥青混凝土、透层、粘层、封层土工合成材料等与道路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详细施工清单见附后)。
绿化工程清单内所包含的栽植乔木、栽植灌木、栽植花卉、铺种草皮、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填等与绿化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详细施工清单见附后)。
景观工程清单内所包含的西岸椭圆形花坛、西岸造型壁画池、西岸大台阶、西岸填充墙砌体、西岸立面装饰、西岸铺装、东岸花坛、东岸花坛木凳座椅、东岸防腐木座椅、东岸防腐木台阶、东岸西岸不锈钢栏杆等与景观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详细施工清单见附后)。
景观绿化工程清单内所包含的配电箱、接线箱、配管、装饰灯、工厂灯、砌筑井、西等与景观绿化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详细施工清单见附后)。
电缆排管工程清单内所包含的电缆排管、管道包封、接地母线、接地极、不锈钢盖板外框、成品铺装盖板等与电缆排管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详细施工清单见附后)。
奉化江堤防改建工程清单内所包含的混凝土挡墙墙身、混凝土垫层、橡胶止水带、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深层水泥搅拌桩等与奉化江堤防改建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详细施工清单见附后)。
1.6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调差部分以累计三个月结算一次,以调差期间平均信息价与基期价格相比。
按下述公式调差:
材料价格上涨超5%时,调差价=材料数量×(价格B-价格A×1.05)
材料价格下跌超5%时,调差价=材料数量×(价格B-价格A×0.95)
材料数量:【水泥、塘渣、砂、碎石、商品砼、水泥稳定碎石、沥青砼、钢材(指钢筋、型钢、预埋铁件、钢板、钢管)、电缆以及占工程总造价1%及以上的主要材料】(以业主计量工程数量计,损耗数量不计)。
价格A:水泥、塘渣、砂、碎石、商品砼、水泥稳定碎石、沥青砼、钢材(指钢筋、型钢、预埋铁件、钢板、钢管)、电缆根据《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9年8月刊中的信息价。
价格B:水泥、塘渣、砂、碎石、商品砼、水泥稳定碎石、沥青砼、钢材(指钢筋、型钢、预埋铁件、钢板、钢管)、电缆根据约定调差期间《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的算术平均价格。
乙方应充分考虑主材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并认真分析,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调差风险。
工程数量:计算原则与业主计算原则一致,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为准,以设计数量为限(超出设计数量的以设计数量为准,设计数量为原设计及变更数量),最终以业主或工程审计部门审定数量为准。若审核数量有增减,工程结算数量作相应增减。
本条款“信息价”指《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及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中的除税信息价。
1.7调整方式
1.7.1人工价格调整方法:
人工价格调整方法:即对人工费(含机上人工)根据合同工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各项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9年8月宁波市区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调差部分不作下浮。价差部分税金按规定计取。
本条款“信息价”指《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的除税信息价。
2.投标人资格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 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合同协作在类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等方面相类似的工程,在 5 年内有 2 个不低于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委托人)凭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 2021 年 9 月 20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7 时, 在 宁波市鄞州区新典路208号四川路桥项目部 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北京时间 14 时 00分 地点: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2021 年 10 月 10 日 )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招标人及时予以答复。
电子信箱:296486238@qq.com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典桥及接线(鄞奉路至广德湖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新典东路与广德湖北路交叉路口新典桥及接线(鄞奉路至广德湖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15502820853
开户单位名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典桥及接线(鄞奉路至广德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 号:94090078801800000463
2021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