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道204线诺(水河)华(蓥)公路通江县城至诺水河段新建工程 项目经理部
锚具、波纹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道204线诺(水河)华(蓥)公路通江县城至诺水河段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锚具、波纹管进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线起于通江县,接既有省道204线,与通江环城北路相通。路线全线沿小通江河谷向北布设,经涪阳镇、新场镇、板桥镇,止于诺水镇与在建的诺水河至光雾山一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53.2km,本项目均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 60 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 21.5 米,分离式路基宽度 10.75 米,桥梁宽度 21.5 米。全线大中桥(折整幅)138座,设隧道4座,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类型:15cm碎石垫层 25cm水稳底基层 25cm水稳基层 6cm中粒式沥青砼 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砼。计划工期60个月。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是锚具和波纹管,其中锚具和波纹管共1个包件。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300万元的垫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参与每个包件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锚具: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证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年均产量达到500万孔(含)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生产商具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同等证书)。3、出具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的带有CMA图章的合格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和高速公路行业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提供2018年及以后的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者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投标物资(锚具波纹管)四川省内大中型建设项目250万(单个合同)及以上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3份(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材料供应黑名单之中,不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采购方的处罚或清退。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7)其他要求:生产厂家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波纹管: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证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年均产量达到200万米(含)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出具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近期合格的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和高速公路行业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投标物资(锚具、波纹管)在四川省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中,单个合同总额不低于250万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3份(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材料供应商库黑名单之中,不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采购方的处罚或清退。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7)其他要求:生产厂家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5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4楼物资设备处(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花月东街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3份)、锚具2017年及以后的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者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不邮购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备电子存储设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4月1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双流区花月东街8号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 时间:2021年4月1日9 时30分
6.2开标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镇花月东街8号六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道204线诺(水河)华(蓥)公路通江县城至诺水河段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箭口河
邮编:636799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880099359
电子邮件:347213197@qq.com
开户名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双流分行
账号:5105 0152 7908 0000 0246
监督电话:028-85773395
2021年3月10日
https://www.chinabidding.cn/info.fbxx/browse?id=104658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