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A14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0]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办,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A14标段项目部。本项目柴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A14标(招标编号:SRBG-JHGS-2021-CY-001)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新建高速公路14.25公里;
2.3供应时间:根据项目施工工期确定;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批发、零售的资格,且应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已获得国家认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投标物资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物资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中的各项指标要求。满足柴油国标标准《车用柴油(Ⅴ)》(GB19147-2013)。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物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4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供应相关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3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新注册单位可不提供);
3.6其他要求(1)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商的代理授权(或销售协议)或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还应同时出具生产商针对该总经销商销售协议或总经销商的代理协议;(2)在供货过程中,如中标人需增加生产厂家,需报请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才能供货,否则将拒绝收货;(3)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1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A14标项目部(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五棵树),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含联系方式)、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均应加盖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8月06日08: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6日10:00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物资设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rbg.com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黑高速哈五段A14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五棵树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88175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