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临时补录分包合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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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四川路桥分包商库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路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路桥工〔2019〕339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信用结果为A级的分包商,在公司范围内承担的在建分包合同,累计不超过5个,信用结果为B级的分包商,在公司范围内承担的在建分包合同,累计不超过3个。该限制功能于2021年3月3日在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以下简称“PCWP系统”)上进行发布,分别在招标申请、评标结果登记、分包合同审核、上传正式合同文件四个功能处进行限制。限制功能发布后,存在多个线下已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法在PCWP系统上进行分包合同审核、上传的情况。由于系统限制功能发布较晚,考虑存在已完成PCWP系统评标结果审核的18家分包商在系统限制前已签订分包合同,且已进场施工的情况,拟允许此类合同在PCWP系统上进行临时补录,详细情况见《四川路桥集团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临时补录分包合同的处理情况》。处理情况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17日10时00分至2021年6月21日17时00分止(3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包商库管理,此次临时补录分包合同后,不再处理类似情况,线上线下严格按照《四川路桥分包商库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路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四川路桥集团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临时补录分包合同的处理情况》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四川路桥集团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临时补录分包合同的处理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