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 材料采购招标书
1. 招标条件
1.1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政和路节点)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建字第4406042019002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政和路节点)工程项目经理部,拟对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政和路节点)工程项目土建工程使用的水泥进行招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2005]第27号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节点工程为龙洲路和政和路现状灯控平面交叉改分离式立体交叉工程,龙洲路以隧道形式下穿政和路,辅道新建信号灯控制平交口。本次设计路段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km/h, 主线隧道采用单箱双室框架结构,双向六车道,隧道全长 560m,其中暗埋段长 120m,两端敞 开段长度共为 440m,属短隧道。在隧道南侧设置一处泵房及配电房。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3. 投资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3)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行业部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在投标文件中须明确代理商并出具生产厂家的委托或授权证明,并在供应过程中未经允许不能更改生产厂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5 月 31 日至2021年 6 月 4 日,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政和节点)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处(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1_年 6 月 22日 9 时_30_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处。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
6.1时间:2021年6月22日9:30
6.2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crb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政和路节点)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龙洲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政和路节点)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5818088228
监督电话:15521474213
2021年 5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