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招标公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JN1项目经理部材料采购招标公告/G4216线宜金高速公路XJ28合同段项目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粉煤灰 的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JN1项目经理部/G4216线宜金高速公路XJ28合同段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四川交投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粉煤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
2.1项目简介
本项目(G4216线宜金高速公路XJ28合同段/宜金高速公路JN1项目部)位于凉山州金阳县芦稿镇,路线在镇区以西隧道穿越,相距约1km处,项目主线里程长度10.3km。其中 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段高速公路XJ28标起点桩号:K164 700,终点桩号:K169 005.833,里程长度4.305km;G4216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JN1标起点桩号:K169 005.833,终点桩号K175 00,里程长度5.994km。该项目主要工程结构物隧道2座(下坝隧道出口、芦稿隧道进口)、桥梁12座(其中主线特大桥1座、大桥1座、匝道桥10座),主线路基长度453m(平均填筑高度31m)。桥梁上部结构包含连续刚构、钢-混组合梁、简支T梁、现浇箱梁。
该桥设计基准期为80年,设计时速80KM/h,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0G,设计洪水频率1/100(大桥)。主线整体式路基桥梁断面布置为0.6(墙式护栏) 11.4m(桥面净宽) 0.3m(桥间空隙) 0.6m(墙式护栏) 11.4m(桥面净宽) 0.6m(墙式护栏),全宽25.5m;主线分离式路基桥梁横断面布置为0.6m(墙式护栏) 11.4m(行车道) 0.6m(墙式护栏) 0.15m(内侧护栏距设计线),全宽12.75m。
2.2招标内容
根据图纸统计,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JN1项目经理部/G4216线宜金高速公路XJ28合同段项目部约69560吨(具体型号、数量见附件1)。本次招标的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JN1项目经理部粉煤灰数量(约44810吨)为包件A,G4216线宜金高速公路XJ28合同段项目部粉煤灰数量(约24750吨)为包件B。(综合到场单价的限价(含税)见附件1,所报单价应为不含税单价,税率、税额单独列出。)
投标人制作标书时A、B包件的标书须分开制作。A包件封面名称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JN1项目经理部;B包件封面名称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216线宜金高速公路XJ28合同段项目部。
每个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两个包件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件。采用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评选出前两名,分别推荐为A、B包件的中标候选人。
2.3技术要求
粉煤灰必须是质量过关,资质证书齐全的大厂生产的。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GB/T1596-2005。同时满足需方工程的设计要求。具体技术指标见下表:
材料名称 | 细度 | 烧失量 | 三氧化硫 | 需水量比 | 含水量 |
Ⅱ级粉煤灰 | ≤25% | ≤8% | ≤3% | ≤105% | ≤1% |
若国家颁布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所有材料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
2.4交货期限及地点
2.4.1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简称乙方)根据招标方(简称甲方)的计划需求按时按质按量将包件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2.4.2 甲方提前一天将计划报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要货计划后三天内将货物送至工地。
2.4.3 甲方JN1项目部/28合同段项目部收货地址为(同一地址):
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芦稿镇灯场大桥右侧上灯厂里侧3KM处搅拌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有相关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能够独立完成本次招标标的的生产、供货的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0万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无负债经营。A包件最低垫资能力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B包件最低垫资能力须达到20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供标的物须与送样检测的标的物质量须保持一致,具有相关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至少三份(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招标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项目材料需求的具体方案,其内容应详尽,结合工程实际;具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和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4 月 3 日至 2021 年 4 月 7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JN1项目经理部 (地址: 四川省凉山州市金阳县芦稿镇灯场大桥右侧上灯厂前方5KM处四川路桥JN1项目部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现金支付,每套标书不含税售价1000元,不开发票,售后不退。
4.3 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4.4 如需邮寄的,我部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寄出。邮寄另外加收邮寄费用50元/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4月23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锦里西路129号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桥工程分公司物资设备处。标书收取人:刘先生。标书收取人电话:18030578921。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电子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和四川路桥门户网招标信息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JN1项目经理部/G4216线宜金高速公路XJ28合同段项目部
地 址:四川省凉山州市金阳县芦稿镇灯场大桥右侧上灯厂前方5KM四川路桥JN1项目部
邮 编: 616250
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15881490790
电子邮件:1035977627@qq.com
账户名: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永丰路支行
账 号: 4402922019100158288-000000004
2021年 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