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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8 人点击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承接本项目勘察设计。为完成本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该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合同。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基宽度为25.5m。项目起于金阳县芦稿镇与G4216线新市至金阳段对接,止于宁南县城南黑泥沟,与拟建G4216宁南至攀枝花段对接,主线路线全长94.291km巧家支线起于宁南县骑骡沟,路线向东南方向沿葫白公路走向平行布设,经大湾子、野猪塘、莲化石,在葫芦口北侧约1.2公里处设悬索桥跨越金沙江至云南境野鸭塘,止于金沙江特大桥云南岸,与云南昆巧高速对接,巧家支线路线全长10.554km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主线K168+880~K194+537.121(断链)段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简称“交投段”)主线K191+590.084(断链)~K261+708.24段及巧家支线四川省铁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管理,本设计段为四川省铁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管理段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设计段主线全长68.789km,巧家支线全长10.554km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连接线为二级公路标准。主线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12.75m,桥涵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公路级。

2.2招标范围

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项目部份桥梁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预计工程量为:16座独立桥梁、4跨金沙江桥梁、9座弃土场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一处连续(复杂)桥梁是指互通内主线及匝道桥跨同一河流、间距较小的两座桥跨越同一河流或一座桥多次跨越河流或沿河设置。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A标段为跨县市(州)级河道桥梁及项目渣场的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报告编制;B标段为跨金沙江水系桥梁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报告编制(含涉河建设方案报告)

总工期要求:本项目A标段设计进度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报告的编制工作,B标段设计进度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报告的编制工作(含涉河建设方案报告),并配合业主提交报告给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后修改完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质及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同时需投标截至之日前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按201812月实施的《外部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查看公司网站公告)完成供应商入库申请手续。

3.2 专用资质要求:要求有效期范围内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的能力。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1

3.3 业绩要求:A标段要求近五年内(201611日至今)完成至少1个公路、市政或铁路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B标段要求近五年内(201611日至今)完成至少3个公路或市政或铁路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业绩。同一项目不同桥梁或工点业绩可以累加。业绩证明以下列任意一项为准:(1)项目合同;(2)项目批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经营处领取,领取时应持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介绍信原件

5.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08289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5.3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投标人依需求选择购买,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4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rbg.com/)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http://www.srbgsdc.com/)上发布,由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有)及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采用快递或邮寄方式,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0 9  16  930 时(北京时间)前。

6.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勘察设计公司会议室(附三楼)。

6.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邮编:610041,电话:028-85131052

6.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rbg.com/)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http://www.srbgsdc.com/)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rbg.com/)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网站(http://www.srbgsdc.com/)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8.2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7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人:陈先生先生

   编:610041

   话:028-8513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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