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昌市绕城公路一期工程
钢筋、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西昌市绕城公路一期工程项目所需钢筋、钢绞线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路桥物[2018]225号批准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西昌市绕城公路一期工程起点位于川兴镇新农村附近,与国道G348(原省道S307)相交,止于小庙乡赵家村,与已建天王先生山大道相接。北环路至川兴连接线段起于川兴镇川兴中学,连接规划的川兴至航天大道东延线道路,止与北环路段起点,与北环路段相接,路线全长15.016Km。项目工期为24个月。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是本项目所需钢筋、钢绞线。本次招标钢筋数量约为4.8万吨,分2个包件;钢绞线约4300吨,分1个包件。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只允许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钢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热轧带肋钢筋年产 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线材不低于10万吨,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投标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内具有投标物资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 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资料)。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具有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生产商和代理商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材料供应黑名单之中,不曾因“地条钢”等重大质量问题受到采购方的处罚或清退。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7)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钢绞线: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符合钢绞线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预应力低松弛钢绞线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
(3)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商具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出具近两年由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西昌绕城设计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不同高速公路、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至少2份(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具有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生产商和代理商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材料供应黑名单之中。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函(唯一授权),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绞线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月6日至2018 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园二路10号航利中心3栋2单元1102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种物资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物资的招标文件, 并对每种物资分别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不邮购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备电子存储设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 年 7 月 27日 8 时30 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7日9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7楼7-10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四川路桥门户网站(http://www.scrbg.com/)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园二路10号航利中心3栋2单元1102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涂先生
电 话: 13699002266
传 真: 028-83207236
电子邮件: 280211973@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账 号: 2008014210002999
监督电话: 02885127278
2018年 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