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路地铁10号线恢复工程路基、路面等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及包件划分:在 四川 省 成都 市 新津 县境内,大件路地铁10号线道路恢复工程(新津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起于大件路双流界处与大件路环境双流段相接,经花源镇、花桥镇,终点止于蔡湾立交与金马河大桥相接,路线呈南北走势,路线全长8.9公里。全线划分为 1 个招标包件(见《包件划分一览表》)
1.2 计划工期: 8个月。
1.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本次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包件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里程划分为 1个包件,工程项目见下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 (天) | 备注 | |
1 | 大件路地铁10号线道路恢复工程(新津段)路基、路面等劳务合作 | K0 000~K0 720,K0 000~K8 890 | 路基、路面、平面交叉、给排水工程、照明、电力通讯及绿化等劳务工程 | 240 | ||
1.5 劳务合作内容: 1.4 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2. 投标人资格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应劳务资质, 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在类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等方面相类似的工程;在 3 年内有 1 个不低于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信息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后,同时也应与录入四川路桥集团合格外包方库中的相应信息一致。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委托人)凭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 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 2020 年 5 月9日至2020 年 5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 在 :大件路地铁10号线道路恢复工程(新阶段)项目经理部 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5月29 日 17 时,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安路一段49号公路三分公司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2020 年 6 月 3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招标人及时予以答复。 电子信箱: 。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件路地铁10号线道路恢复工程(新津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大件路地铁10号线道路恢复工程(新津段)项目经理部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苏先生
电 话: 15882289629
传 真: 028-85822612
开户银行: 工行双流支行
开户帐号: 6212264402056200466